研究、開發、生產和銷售預製棒、光纖、光纜、通信線纜、特種線纜、以及與其相關的器件、附件、組件和材料;專用設備以及與通信相關產品的製造;提供與上述產品相關的工程及技術服務。公司從事在本章程生效日前尚未開展的業務,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。如果需要,公司應把有關文件(如可行性研究報告)提交有關部門備案,並在開展該業務之前取得一切必要的行政許可、批准和執照。